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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咨询
关于郑州莱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关键词转让为由行骗属于什么行为?
控 诉 书 咨询人:高志云 男 48岁 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联系电话:13972912618;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金龙泉大道11号。 咨询事由:本人于2014年7月30日接到河南郑州莱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涛(15138916073)的电话,说他们公司有客户购买我注册的“中国医疗卫生网”平台,报价1.3亿元。多次邀请我到公司办理委托转让手续。本人于2014年8月4日乘火车到达郑州前往该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1单元12层1245号,即中原万达广场),公司业务员王涛和经理解朋朋接待了我,在查看核实了所有的资料后与我签订了《委托转让协议书》(解朋朋说买方还要在协议上签字,原件留在了公司)。当时客户经理解朋朋(15038161055)说他与买方已谈妥,只要将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后,买方就可以打定金到我的账户。做资源整合需要费用86000元,因当时我拿不出来钱,也很犹豫。解朋朋说:“买方已经跟公司打了5万元意向金 ,我们公司跟你签一份《承诺书》,你尽管放心,一定交易成功,不成功我们退还制作费,赔偿你违约金和路费”。说后他就写了一份《承诺书》(附后)。我看了他们公司的营业执照,心想是一个公司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就付了1万元定金,约定回家后再汇3.6万元到公司,还有4万元由公司先垫付(约定交易成功后再支付),启动资源整合程序。我当时要求持有《承诺书》原件,该公司经理解朋朋说《承诺书》原件与《委托协议》原件要给买方客户签字后一起寄给我,于是将《承诺书》复印一份给我后,我也没多想就离开了该公司。第二天(2014年8月5号)买方“北京张总”(18310633998)来电跟我核实了价位,并说明只要资源整合后能在网上查到,就打30%定金到我的账户。同时公司业务员王涛也来电催我付款。我分别于8月5日和8月9日汇去了3.5万元到该公司法人孙宜伟(13014597295)卡上(6228480718712176178)。2014年8月9日我汇款后就发短信要业务员王涛将发票和协议原件给我寄来。可是到了2014年8月15日再与业务员联系就停机了。我又跟解朋朋联系,他说要等资源整合完成后对方才打定金。期间,购买方曾经几次打电话过来找我要资源整合的解析码,我告诉买方“北京张总”公司还没给我解析码。这时我觉得他们在骗我,于是,我在8月26日又赶到该公司,我找到他们公司时,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我向他们公司邻居打听,邻居说早就关门了,来了好多找他们的人。我又到物业打听,他们也不清楚,要我直接报警,我就拨打了“110”。当地警方来了两个人,了解了一下情况后把我带到当地刑侦二大队,大队值班人员问了一下情况,要我回本地报警。我当天与解朋朋电话联系,解朋朋说公司放假出去旅游了。还说公司老板已经知道我报了警,说我不该报警,损害了他们老板的名誉等等。第二天我返回荆门后,解朋朋多次跟我来电话说他还在与买方联系,要我耐心等待,先说8月底,后又说9月初,一直许到国庆节后。2014年10月9号我接到解朋朋电话说他到买方公司去面谈了,买方答应先付15%定金,问我行不行,我说可以。可是,到了2014年10月12号以后就与他失去了联系,提示停机,2014年10月20日左右我到荆门市东宝经侦大队报案,教导员说这属于一般诈骗案,要到派出所报案或到郑州报案。我又到辖区派出所,值班人员告诉我负责的民警有事外出了,我通过电话联系,负责的洪警官了解情况后说属于经济纠纷。2014年12月31日我和爱人再次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公安分局报案,值班民警说属于刑侦大队管辖。我们到民警指定的地点,当班民警又说他们是刑侦一队,要我们到刑侦二大队。因刑侦二大队较远又不好找到具体位置。我返回到建设路分局,值班民警要我们到治安大队办公室问问,治安大队民警很热情,通过电话咨询法制办同志,法制办告诉治安大队民警说属于刑侦管辖,他就给我画了一个到刑侦二大队的简单地图。一路上我拨了四次“110”均没有人接听。在郑州中原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赵祖光警官接待了我们,了解情况后说不能立案,理由是之前也有人报警,经他们调查该公司属合法企业,也有人在他们公司成功进行过互联网平台交易,这不属于案件。于是我们又找到郑州中原区工商分局,到“12315”投诉,答复不属于他们管。我们又找到郑州市中原经侦大队,值班民警说没有合同原件只能到法院起诉。为此,我回家后到我们当地人民法院咨询,说要到郑州起诉。又到本地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答复这是属于一般诈骗案。于是到东宝公安分局法制办咨询,答复不属于他们管辖。就这样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有通过网络向您咨询,他们公司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我应到哪里申诉维权,追回损失。希望得到您的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15年1月3日
地区:湖北-荆门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15-01-17 20:43:38
提问者:ASK1421498618i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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