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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形式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6 11:51)    点击:713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其他形式是指采用除书面、口头形式以外合同内容的形式,它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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